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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天六 度 总 说

《掌中解脱》下 by 第一世帕绷喀仁波切

2016-7-29 21:30

  (嘉杰·帕绷喀仁波切引用《摄功德宝》中的颂文,作为第二十天教授的开场白:

  “过去未来现在诸胜者,

  皆修波罗蜜道而非余。”

  大师解释说,三世诸佛所履行之道全都包括在六度行之中,除此之外,显密经续中并未言及其它内容。并指出这样的道就是“道次第”类著作所开示的内容。

  然后,大师简要地讲了改正动机之法,回顾了以前已述的各节科判,并重讲了一遍“转恶缘为菩提道”与“开示一生修持之总纲”等内容。

  在讲完“发菩提心之理”后,大师暂时将“第二以仪轨受持发心”一节跳过,留待后面再讲。)

  如果没有菩提心却想成佛,纵然修大印、大圆满、中观、生圆次第等任何法,也照样进不了大乘之门,更不要说能稍微向佛位靠拢一些了。因此,所有人都要将菩提心作为修持的中心。诸佛以一切智经多劫观察,发现没有比这个更殊胜的方便,也没有任何不需要菩提心之道可修。

  

  戊三、既发心已学行之理

  

  仅仅有发心是不够的,还需要学习菩萨行,就像某人想去印度,假如不动身跨上旅途,终究无法抵达。想获得佛的法、色二身,必须双修福德、智慧两种资粮,学习方便、智慧互不乖离之道。

  佛子行总结起来,可包括在方便、智慧两类之中。方便即前五度,智慧即最后一度、或称毗钵舍那。

  此科分两大段:(己一)成熟自相续学六度之理;(己二)成熟他相续学四摄之理。

  

  己一、成熟自相续学六度之理

  

  此科分三段来讲,(庚一)总学佛子行之理;(庚二)别学后二度之理;(庚三)学不共金刚乘之理。

  

  庚一、总学佛子行之理

  

  此段分六节:(辛一)学习布施之理;(辛二)学习持戒之理;(辛三)学习安忍之理;(辛四)学习精进之理;(辛五)学习静虑之理;(辛六)学习智慧之理。

  

  辛一、学习布施之理

  

  欲舍身、受用及善根之心,即布施的体性。细分的话,有三种:(一)财施;(二)法施;(三)无畏施。

  

  (一)财施

  大到生命、小到一勺子糌粑,都可以用来布施。如果不想施舍,便应作如下思惟:“我以前受生为梵天、帝释、转轮王等时,虽然财富众多,却不作布施,未获取任何有价值的事物,所以现在的情况才会这么糟糕。”现在便应布施,不求回报、不求好的异熟果。

  如果能以菩提心为动机,即便向穷人或虫蚁等布施一口食物或少许干净的糌粑,也将成为布施波罗蜜多的修持及佛子之行。

  为了保证布施的果不致削弱,布施的物品要尽量让布施的对象感到满意。当我们向三宝献大供养时,往往会有傲慢心,以为自己的布施很了不得,这是不清净的布施。同样的,在施舍之后感到懊悔,心想“我给了太多”或是“给错了对象” 等等也是不对的。在布施之始与布施之末,都要认真地纠正动机,以确保有利益有情之心,并作强有力的发愿。所作的布施不论大小,都不能有想获取名利等自私的念头。

  

  (二)法施

  

  以饶益心为想听法的人开示四句偈以上的法,即是法施。为学生讲解经论也是法施,并非一定要被称作 “上师”、登上法座正式开讲才算数。与其它布施相比,法施最为殊胜。

  我们在背诵经书的时候,可以想像善品天神等一切有情坐在周围听法,这样做也是法施。如果连虫蚁等也能因听到法音而熏留习气,其他高级的有情就不必说了。在施主家念经等时都应这样观想。

  我们出家人在做经忏时要特别小心,将大悲大师所说即生成佛的方便——密法用来谋取利养恭敬,这是为财卖法的行为,无异于将国王从宝座上请下来且强迫他去打杂。做经忏法事必须要有良好的动机。

  正式说法固然是法施,然而在平常谈话之间,若能直接或间接地将他人引入佛法,也同样是法施。

  出家众当以法施为主,若能不费力地获得钱财,也应作财施,但格西霞惹瓦曾对出家人说:“我不为您说布施功德,而说悭吝过患。”(1)

  

  (三)无畏施

  

  释放在监牢中受苦者,拯救落水者,冬夏时节保护虫子等动物免受寒、热之苦等等,都是无畏施。

  修无畏施不需要跑到很远的地方,对自己身上的虱子就可以作这样的布施。譬如拯救落水的虫蚁,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修心”法中所修的那些“舍”所缘,也是布施的修持。(2)

  布施波罗蜜多的主要含义,如《入行论》中所说:

  “若除众生贫,始成施度者,

   今犹见饥者,昔佛如何成?”

  布施并非指消除有情的贫穷或克服悭吝而已,因为这些是声闻、独觉阿罗汉都能办到的。其正确含义当如《入行论》中所言:

  “一切有及果,心施予众生,

   说名为施度,故施即是心。”

  亦即通过思惟布施功德与不施过患,将自己的身体、受用、善根毫无悭吝地至诚施舍,并将布施之果也施予他人,这样的心修习圆满,即称为“布施波罗蜜多”,所以说,设法使施舍心增长是很重要的。

  假使有穷人来乞讨三法衣等物品,我们应该毫不迟疑地立刻生起能舍的心。这也要等到惯熟之后才做得到,所以应从细小的物品开始逐渐修习,增长舍心,直到最后连身体也能不费力地施舍。

  增长舍心的方法之一是思惟无常:自己死亡的时候,财物等一件也带不走,全都得遗留下来徒然浪费掉。倘若能将这些东西至心回施给他人,不仅比较不会犯爱着自利而受用等堕罪,而且也是修布施的一种方式。

  然而,除了有舍心之外,还必须尽力做实际的布施。当乞丐前来乞讨时,我们应尽力施予。在缺乏布施之物时,不能以邪命的方式去谋取。

  总的来说,前三度(3)是在家众的主要修持,所谓:

  “如是施等三种法,如来多为在家说。”

  尚有不可舍之物,例如身体,因为我们目前施心尚未纯熟,不应施舍身体,而应致力于增长舍心。如《入行论》中所说,将来能像施舍蔬菜一样毫不困难地施舍身体,那时候才是施身之时。所谓不应舍,是指在地点、时间、施物等方面特别禁止的东西不可用于布施。出家人不可将自己的三法衣等布施出去;不可在下午向出家人布施食物;不可向婆罗门等有饮食规定者布施葱蒜等不净物;不可布施有恶臭之物;不可布施经书给在教义上向佛教挑衅的人;不可布施毒药和兵器给欲寻短见之人;不可为非器之人开示密法;不可为损害圣教与有情的罪人脱罪卸责等等。

  此外,我们也应学习让所作的布施不为下列过失所染:以为布施无善果的邪见;为了帮助一个有情而抛弃众人的小利;以牲畜供施之类的恶见;轻视毁谤,想与他人竞争;傲慢心;想出名;怯弱;后悔以及偏党等。

  我们也应当学习《集学论》中所说的四法。与身有关的四法是:(1)增长舍身之心;(2)时际来到之前应保护自身远离违缘;(3)不利用身体作不善业而使之清净。以上为“舍”、“护”、“净”三法,再加上(4)“增”,以此身修善因,将来获得具足八种异熟功德的人身(4)。

  与受用有关的四法:(1)实际施舍或增长舍心;(2)未遇殊胜田之前加以保护(5);(3)不为邪命与罪恶所染,使之清净;(4)修习布施增长将来的受用。

  与善根有关的四法:(1)至诚施予有情;(2)不为嗔恚所坏而保护之;(3)不为希求现世快乐或只为后世不堕恶趣等自利的不良动机所染而清净之;(4)以随喜增长之。

  

  辛二、学习持戒之理

  

  《入行论》中说:

  “获得断恶心,说为戒度圆。”

  对损害他人的念头及行为深感厌舍并欲断除的心即为“戒”,这样的心修习圆满即是“持戒波罗蜜多”。

  戒分三种:(一)断除恶行戒(律仪戒);(二)摄善法戒;(三)饶益有情戒。

  

  (一)断除恶行戒(律仪戒)

  此戒以三律仪(6)为代表。《菩提道灯论》中说:

  “若常具余七,别解脱律仪,

  乃有菩萨律,善根余非有。”

  此颂似乎明白指示,受菩萨戒需要有别解脱戒为前提条件。这是因为考虑到受别解脱戒者是受菩萨戒的殊胜身,如同密宗里面说比丘是最殊胜的修密之身。实际情况则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天与龙也能受菩萨戒。

  那么,到底应该怎样来理解律仪戒呢?如果受菩萨戒者具足别解脱律仪,那么与别解脱律仪共同的能断律仪是律仪戒;如果不具足别解脱律仪,则断十不善的能断律仪是律仪戒。菩萨相续中的断十不善戒与别解脱律仪,其体性据说与菩萨律仪不同(7)。

  

  (二)摄善法戒

  具足菩萨戒者对三门善业的一切努力,例如,向殊胜福田顶礼、供养、恭敬、侍奉;作闻、思、修;听、讲正法等等,简言之,就是能成熟自、他相续的六度万行。

  一切佛子行均能含摄在三戒之中,广义上讲,一切“道次第”都是为了增长这三种戒律。

  

  (三)饶益有情戒

  

  此即“四摄”(8)的行持等。饶益有情的方式分十一种:(1)帮助他人的事业与受苦的人;(2)帮助不懂方法的人;(3)帮助曾有恩于我的人;(4)帮助危难恐惧之人;(5)帮助忧伤的人;(6)帮助缺乏资具的人;(7)帮助求依止的人;(8)随顺他人的意愿而给予帮助;(9)帮助入正道的人;(10)帮助入邪道的人;(11)以神通助人。

  除“以神通助人”之外,其他十种都是我们能力范围内可以做到的。简言之,一切以利他心为动机所作的三门诸业,都可以包括在此戒中。

  因此,即使我们不受别解脱律仪,也应学习断十不善等戒,学习六度以成熟自相续,然后学习各种可能的利他之行,此即学习三戒之法。

  

  辛三、学习安忍之理

  

  不受损害与痛苦干扰之心,即忍的体性。我们应当消灭嗔心,如《入行论》中所言:

  “顽者如虚空,岂能尽降伏,

  若摧此嗔心,则如破众敌。”

  如果不消灭嗔心,任由嗔心发展,就会造成十分严重的过失,所谓:

  “罪恶莫过嗔,难行莫胜忍。”

  忍分三种:(一)耐怨害忍;(二)安受苦忍;(三)定解法忍。

  

  (一)耐怨害忍

  耐怨害忍,意思是当仇敌伤害我们时,对之不生嗔恨而修忍辱。为此,我们需要了解嗔恚的过患。

  嗔是不善之中最坏的一种。据说,每一嗔心可摧毁千劫的善根。在明白了嗔恚的过患之后,应该生起精进,时常修习忍辱。

  我们无法知道嗔恨的对象中是否有菩萨,如果对菩萨生嗔,过失将极为严重。《入中论》与《入行论》中提到,力弱菩萨对力强菩萨生嗔会坏百劫善根,非菩萨对菩萨生嗔会坏千劫善根。因此,修忍辱是势在必行,而且应该在嗔恚未生之前或生起之时即加以克制,思惟过患,修习忍辱。否则,嗔恚将使自他双方都不得安宁,甚至会让人结束生命,或增加许多敌人。

  有些人或许会想:“虽然如此,但是让我生气的对象太多了,所以我忍受不了。”如果这么想,应该思考一下《入行论》中所说的一个偈颂:

  “怎得足量革,尽覆此大地?

  片革垫鞋底,即同覆大地。”

  我们能否完全调伏所有的敌人呢?当知有情是无量无边的,所以敌人也永远存在、不可能完全降伏;然而,如果能够调伏自己的嗔恚,就不会有任何一个敌人,这不也就如同降伏了所有的敌人吗?

  在正确了解安忍的体性、差别、嗔恚的过患等之后,如果还是让嗔恚充满全身,那么所有的修持都将徒劳无功。有一个作弟子的,气愤地殴打一个小偷,他的上师出面制止时仍不住手,于是上师用手指戳他的鼻子高声说:“安忍!安忍!”他才想起了要修忍。倘若等我们怒气全发完之后,再假装修忍,那有什么用呢?虽然刚开始比较困难,但经过一段时间的修心,惯熟之后便容易了。

  我们有各种理由不应对损害我们的人发怒。譬如被人用棍子击头,不应对出手的人生气,而应想到:“如果要恨真正造成痛苦的祸首,应该要恨棍棒才是。”有人或许会想:“棒子是身不由己,受他人支配的。” 那么打我的人,本身不也同样是身不由己、受烦恼支配才会动手的吗?所以,我们理应恨烦恼而不应恨那人。

  另一种理由是:我们之所以遭到棍击,直接原因是由于自己的不良行为,根本原因则是由于过去伤害他人等恶业所造成的。既然是自作自受,又何必为此感到愤怒呢?

  不仅如此,《四百论》中也说:

  “能仁见烦恼,非具惑众生。”

  正如医师或父亲不会因为被发疯的病人或儿子殴打而生气,反而会努力设法治愈他们,我们也不要对因烦恼而疯狂、身不由己伤害我们的人生嗔,而应努力设法消除他们的烦恼。

  此外,手被火焰烧灼,对火生嗔没有道理,因为是我们自己伸手去碰触火焰所造成的;同样的,我们对对手也不应生嗔,因为是我们自己去招惹的。

  正如热与燃烧是火的本性,如果害人是那个有情的本性,那么就像被火烧时不应嗔恨火焰一样,我们也不应嗔恨那个人。

  有人或许会想:“如果这是他的本性,恨他当然不对,但那是意外地从他发生的,所以我要恨他。”那么,当天空下冰雹时,是否也要责怪天空呢?这当然没道理的,所以也不应恨那个人。

  因此,受到别人打骂而身心痛苦时,不要去报复,因为那将成为恶趣痛苦的因,而应设法对治嗔恚,修习忍辱。《入行论》中说:

  “于今少许苦,我若不能忍,

  地狱之苦因,嗔恚何不除?”

  耐怨害忍只能对伤害我们的人修,而无法对帮助我们的人修。伤害愈多,修忍的机会也就愈多,所以,应该将伤害我们的人看成是增长忍辱的助伴。例如,阿底峡尊者跟前有个性情恶劣的瑜伽师,别人劝尊者不要留此人在身边,尊者却说:“因为此人,我才能圆满忍辱功德。”

  简言之,我们应当想到:“即使是以自利为目的声闻,也不会去嗔恨损害他的人;我既然自诩大乘行者,又怎么能生嗔呢!?”(帕绷喀大师又讲了“忍辱仙人”的故事,鼓励我们要以他作为修忍辱的榜样。)

  

(二)安受苦忍

  除了不贪安乐之外,还应将痛苦视为庄严之事而甘之如饴。如以前讲“修心”时所说的,应将一切痛苦,例如为法而承受的苦行、疾病的痛楚、不想遭遇的敌人,甚至梦中所受的苦等,都转成修法的助伴:将这些苦看成是消尽恶业的因;以此比知他人的苦而对之生起悲心;藉此思惟轮回过患等,来修习安忍。

  受苦的时候,应该想到此一痛苦能使今后恶趣的苦重罪轻报而感到高兴,就像死囚被改判斩手后获释,应当感到喜悦一样。

  为了消除病苦,就得忍受针灸之苦;同样的,我们应将为法所修的苦行视为恶趣众苦的抵偿,所以是值得的。

  此时也应忆念痛苦的功德,《入行论》中说:

  “痛苦有诸德, 厌离除骄慢,

  悲愍生死者,羞恶乐行善。”

  不仅如此,对我们出家人来讲,虽然衣、食、住等方面的品质比较差,但应心想这是学习知足于简陋的法衣、乞食与卧具等四圣种(9)的好时机,对修习苦行、少欲知足等增长梵行时所受众苦,都须安忍承受,否则我们便会去追求上好的食品与财富等,从而设法追求财富、不思正法,将这一生无谓地浪费掉。

  以前大师佛陀发现一堆宝藏,说道:“此毒蔓延迅速,其性极烈。”有个卖柴人听说后,便跑去观看,结果得到了黄金,因而致富。国王询问他致富的缘由,卖柴人谎言以对,国王查明事实后下令将他处死。临刑前,卖柴人口中喃喃自语:“此毒蔓延迅速,其性极烈。”国王问及话中之意,他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老实交代了出来,最后免于一死(10)。正如故事所言,钱财就像毒品。

  倘若能做到少欲知足,一般僧人的生活自然不愁。例如,宗喀巴大师放下俗事专心修持,师徒九人身上只有八钱银子,但依然能少欲知足。

  如果衣服不是太过破旧,就可以穿;如果因为有福报而获得充足的衣食等,只要不妨碍修持,也是可以受用的。

  发生受人诽谤等不名誉之事时,我们必须修忍辱。此外,也应安忍身体保持端正等威仪的苦;安忍供养三宝等因修持佛法所产生的苦;不论外表再丑陋,穿着再粗劣,也都能舍弃对外在华美的追求,安忍因摈除五欲享受所产生的苦;安忍勤修善法疲惫生倦所产生的苦;安忍利益有情所产生的苦,例如:预见到保护濒临被屠杀的有情可能遭受的辛苦而加以忍受;安忍日常事务所产生的苦,如舍弃经商、务农等发财之道所产生的苦而加以忍受等。安受苦忍的涵盖面十分广泛(11)。

  

  (三)定解法忍

  

  《速道》中对这方面讲得很详细。

   定解法忍包括:修习善行,实践关要;记持、背诵经论,从而分析处与非处的取舍、三宝的功德、所获的菩提、往趣菩提之道、无我、以及深广法藏。在现阶段,我们对《道次第》的词义生起定解,也算是定解法忍。法相学人在辩论时思惟因明的义理,也属定解法忍。

  三种忍之中,第一种只有在伤害出现时才能修;后两种则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修。例如,在法会中,我们应忍受听法时间过久等苦,专心听闻、思惟法义;上大殿或辩经院时,身威仪应保持肃穆,并忍受饥渴之苦,背诵经论时,应一心思惟文义。不仅如此,就是去做经忏时,也要具备后二种忍。

  

  辛四、学习精进之理

  

  热衷于修善业,即精进的体性,所谓:

  “进者勇于善。”

  这是完成任何善事业的殊胜方便。《经庄严论》中称精进为一切善法之最,且是出生佛位等一切功德之源:

  “善资粮中进第一,由依此故彼后得,

  精进现得胜乐住,及世出世诸成就。

  精进能得三有财,精进能得善清净,

  精进越度失坏聚,精进觉悟大菩提。”

  《入中论》中也说:

  “功德皆随精进行。”

  因此,当我们在诵经等时,不要像被征派的驴子被硬拉着往上走,而应兴致盎然地从事善业。刚开始的时候先从小事情做起,时间也不要太长,逐渐地修习,使精进力愈来愈大。

  精进的障碍为三种懈怠:(一)推延懈怠;(二)贪着劣事懈怠;(三)怯弱懈怠。

  

  (一)推延懈怠

  

  将所修的善业往后推延,今天推到明天、明天推到后天,日复一日,不生即刻修法之心。其对治法,应修死无常与暇满、利大、难得。

  

  (二)贪着劣事懈怠

  

  对追求名利、凑热闹、开玩笑、务农、经商、缝纫、纺织等世间俗事与不善业不生厌倦,反而沉溺其中,这类事不能称为精进,只能说是刻苦。其对治法,当思惟轮回之事毫无意义且为痛苦之因而加以克服,如《入行论》中所言:

  “弃正法妙喜,无边欢乐因,

  汝何故反喜,散掉等苦因?”

  (三)怯弱懈怠

  

  怯弱懈怠的具体表现,例如心想:“像我这种人怎么可能成佛?” “怎么可能利益一切有情?” “怎么可能布施头与手足等?”其对治法,当思:“每一种佛法,例如暇满、难得等所缘类,纵使每一项都需花一生的时间,我也要耐心修习。”或想:“在这个世界上,那些忙于无谓之事的商人等,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尚需吃苦耐劳,如果我把同样的力气用在勤修菩提上,一定能够修成。” 如《入行论》中所说:

  “不应自退怯,谓我不证觉,

  如来谛语者,说此真实言。

  所有蚊虻蜂,如是诸虫蛆,

  若发精进力,咸证无上觉。

  况我生为人,能辨利与害,

 若不废觉行,何故不证觉?”

  当思:“大师佛陀为谛实语者,既然佛说连蚂蚁也能成佛,那么像我这般生而为人、能言又解义,为何不能获证菩提呢?当然能够证得!”

  我们或许又担心说:“虽然如此,但修布施头与手足等苦行,则非我所能。”如果这么想,就再来看一下《入行论》中的几个偈颂:

  “若谓我畏惧,须舍手足等,

  是未察轻重,愚者徒自畏。”

  “导师先令行,惠施蔬菜等。”

  又说:

  “若时于自身,觉如诸菜叶,

  尔时舍肉等,于此有何难?”

  当思:“我从小事情做起,等熟练之后,觉得布施头颅、手足与布施蔬菜差不多,到时再布施,就不是件难事了。”如此思惟,生起勇悍。

  如果因为佛的功德无边,而担心自己难以修成,就应当想能修之道也同样既深且广、无量无边,只要实修,必能证得。

  有人或许又会说:“为了利益有情而去地狱,这种事似乎太难了。”《入中论》中对此的答复是:

  “恶断故无苦,善巧故无忧。”

  断除罪恶者无苦亦无忧,所以,为了利益有情而住在无间地狱中的修行者,不会感到不快,而且还像进入净土一般快乐,因为“不遇未造业”是业果的一项原则(12)。

  精进有三种:(一)披甲精进;(二)摄善法精进;(三)饶益有情精进。

  

  (一)披甲精进

  

  如《供养上师仪轨》中“假使为利一有情,无间火内经劫海”(13)等所说:假如为了每一位有情,必须在无间地狱的烈火中各住上数十万劫,我也能忍受;修习安忍意乐。

  修密法时,则必须想:虽然我们自己能够忍受,但对有情而言,受苦的时间太过长久,所以应该像儿子落水淹溺的母亲一样,以尽速救苦的急切之心投入修法。

  上士道的“披甲精进”,是修习为利有情甘入无间地狱之心。有人或许会认为,这与中士道发解脱轮回之心互相抵触;事实上并无矛盾。菩萨也应害怕因业烦恼的力量而受生恶趣,否则,别说是利他,就连自利也成就不了。但在已精熟菩提心,已无所畏惧之后,以悲心与愿力欢喜受生,就没有丝毫的痛苦与忧伤。

  (帕绷喀大师指出:当我们感到利他太难,或怕因此导致所修之法退转等时,应学此“披甲精进”。)

  

  (二)摄善法精进

  

  即勤修积净、供养、六度万行等。

  

  (三)饶益有情精进

  

  勤修“四摄”即其代表,此与“饶益有情戒”相似。

  精进的后两种(14),与持戒的后两种,安忍的后两种似乎没什么区别,可以混合一起,但也可以就一事之上,从勤奋、想修、想断不顺品这几方面分开讲。因此,即便修一座“生起次第”,如果能怀着菩提心来修,也将具足六度全部的修持。(最后,帕绷喀大师大致介绍了一下静虑与智慧二度的体性,详细情况留待后二度时再讲。)

  

注 释:

(1)意为出家人若花大量时间在钱财管理方面,可能不利于持戒。

(2)有关修法见本书“第十八天”与附录二。

(3)前三度是指布施、持戒、安忍。

(4)详见本书“第十三天”。

(5)殊胜田指上师、三宝。另请参阅本书第一册。

(6)三律仪指别解脱、菩萨与密宗律仪。

(7)关于别解脱律仪与菩萨律仪的关系等,详见宗喀巴大师之《菩萨戒品释·菩提正道》。

(8)四摄即:1、布施;2、爱语;3、利行;4、同事。详见本书“第二十三天”。

(9)第四种为“断惑修禅”。

(10)出自《毗奈耶分别》。

(11)《菩提道次第广论》中将上述方面归纳为八个方面:1、依止处;2、世法处;3、威仪处;4、摄法处;5、乞活处;6、勤劬处;7、利有情处;8、现所作处。

(12)见本书“第十三天”。

(13)全颂为“假使为利一有情,无间火内经劫海,勤求菩提全不厌,加持进度速圆满”。

(14)指“摄善法”与“饶益有情”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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