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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律宗

《释教【三字经】讲话》 by 释南亭

2016-8-16 22:42

  各位听众!禅宗讲完了,现在讲到律宗了。律宗的律,等于国家的法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每一个国民都能遵守法律,那么,这一个国家便成为一个法治国家。佛教的戒律呢?佛教徒如能每一个人,都严守戒律,那么,佛教也就永远存在而受到普遍的尊崇。

  律的印度话叫做优波罗叉,或者叫毘奈耶,译成国语叫调伏,或者叫毘尼,译成国语叫灭,还有尸罗和波罗提木叉,译成国语是:戒和别解脱。名字尽管不同,意义都可以会通。然而,律的意义是什么呢?律是规矩,它能使我们的行为,循规蹈矩,可以调伏我们的身心,可以使我们灭恶生善。戒者,禁止。它能指示我们当行的要行,不当行的就绝对禁止,这在戒律上叫做作持和止持。我们果然能依教奉行的话,那么,就能获得个别的解脱。因为戒律是属于身、口、意三个部门的。实行了哪一部门的戒,就哪一部门获得解脱,或者,谁能依教奉行,则谁得解脱。

  同时,律虽然是大小乘十宗中的一宗,但其他九宗的佛弟子,没有一个人不应该持戒的,只是在条文的研究上,有专与不专的不同,因此便成为一宗。经文上又说:

  【既明宗,须知律。】

  杨老居士说:我们“既”然弄“明”白了禅“宗”,我们还必“须”要“知”道戒“律”呀!那么,戒律究竟是些什么呢?经文上说:

  【持五戒,本乃立;为沙弥,持十戒;比丘僧,具足戒,戒二百,又五十,尼增百,戒始足;梵网戒,制菩萨,重有十,轻四八。】

  我现在分四个段落来和各位将这一段文字作一个有条理的分析:

  第一、“持五戒,本乃立”者,这是在家戒。在家的男女居士信佛、学佛的第一课,是皈依三宝,进一步就是求受五戒。五戒是什么呢?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为什么不杀生乃至不饮酒,留待别个地方讲,这里仅将不淫戒作一个解释。因为,淫有正的,也有邪的。凡是依习惯与法律而结合的,这是正正当当的夫妻,夫妻间的欲事,为人类繁殖的基础,是没有理由禁止的。如果不是合法的配偶,在偷偷摸摸的行动之下而作猥亵的欲事,是为邪淫。邪淫,不但佛戒禁止,法律也不容许,因为这是有伤风化,妨害家庭,甚至渎乱人伦的恶行为,所以在所必禁。倘若人人能受持五戒,则不但社会秩序安定,家庭和谐,个人的品德清高,而且可以保持不失人身,更不致堕落畜生、饿鬼、地狱的三种恶道。

  同时,再向上去的戒法,都不离开五戒,所以说:“持五戒,本乃立。”

  各位听众!第二、讲到沙弥戒了。什么叫做沙弥呢?出家的人,在未受比丘、比丘尼戒以前,不管他、她多大的岁数,男的拢总称为沙弥,女的则称为沙弥尼。沙弥者,译成国语叫勤息,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的意思。

  沙弥,沙弥尼戒,同样的是十条,前五条戒和五戒相同,加上不著香花缦,不香油涂身(27),不歌舞倡妓及故往观听,不捉持金银生像宝物,不坐卧高广大床,不非时食。

  第三、讲到比丘戒了。比丘,译成国语曰:乞士、怖魔、破恶。比丘有二百五十条戒,又把它分成七类。第一、四波罗夷,就是五戒中的淫、杀、盗、妄。第二类依次为:十三条僧伽婆尸沙戒,两条不定戒,三十条尼萨耆波逸提戒,九十条波逸提戒,四条波罗提提舍尼戒,一百条突吉罗戒,七条灭诤戒,这是 “比丘僧戒”。比丘僧戒有二百五十条之多,可算面面俱到,所以称为具足戒。第四、比丘尼戒呢?尼者,女也。女人出家受具足戒,名比丘尼。“尼增百,戒始足”者,比丘尼戒和比丘戒比较起来,增加了一百条,尼众的戒法才算完足。当然,这无非是因为女人比男人的习气更多,所以防范更严。都如,比丘是四波罗夷,比丘尼则有八波罗夷。

  各位听众!今天讲到这里为止,未能讲到的地方,以及大乘菩萨戒,留着下次再讲。

  注释:

  (27)不香油涂身:原书为“不香涂身”

  第二十二讲

  各位听众!在二十一讲中讲的是律宗的戒律。戒律,有在家的、出家的不同,出家戒中又有大小乘戒的区别。在家戒和出家人的小乘戒都约略讲过了,还有菩萨戒没有讲。

  《三字经》上的:“梵网戒,制菩萨,重有十,轻四八。”就是讲的菩萨戒。

  梵网,是《菩萨戒经》的名词。《梵网经》梵本原文有一百二十卷,六十一品。姚秦三藏鸠摩罗什法师,仅译出第十《心地戒品》的一品,而又把它分成上下两卷。上卷说的是:十发趣、十长养、十金刚、十地的四十心,是圆顿大教的大根众生修行的过程;下卷方才是十重四十八轻的菩萨戒。这十重四十八轻的戒,从大部的《梵网经》节译而来,所以称它为“梵网戒”。梵网戒,是有大菩提心的菩萨才能受行的,所以说“制菩萨”。制者,限制,既已受了菩萨戒,在行动上,就在受到戒条的限制。

  那么,什么是菩萨戒呢?“重有十,轻四八。”也就是菩萨戒有十条重戒,四十八条轻戒。十条重戒中除杀、盗、淫、妄和比丘戒相相同外,再加自说菩萨比丘罪过戒,自赞毁他等六戒而成十戒。重戒,在印度的原名叫“波罗夷”。波罗夷,译成国语曰“弃”。弃者,如已经破烂不堪使用的器皿,只有把它弃置到垃圾堆上去。比丘、比丘尼、菩萨,如果毁犯了四波罗夷、八波罗夷,或十种波罗夷当中一种,佛法虽然有如大海,却不能容纳这一位破根本大戒的人。至于四十八轻戒的轻是可以忏悔的意思。

  各位听众!戒律,是一项专门学问,我如果将每一戒条列出,每一个名词都解释明白,至少需要二十讲,这是事实上所不能办到的,所以,只是讲一个大概就算了。

  向下有四句是讲戒律的起源。经文上说:

  【律门祖,优波离,承佛印,肃清规。】

  这四句当中先讲第二句。“优波离”者,译成国语叫“近执”。佛为太子的时候,优波离是王宫中的执事,比较接近太子,所以叫近执。太子成佛以后,优波离深受感动,也舍去官禄而随佛出家。优波离出家而后,有三个特点:第一、释迦牟尼佛制戒而后,他第一个受戒;第二、既已受戒,就严格的守持,分毫不敢毁犯。所以佛在《增一阿含经》当中,称赞他是持戒第一;由于他的持戒,而且研究戒律的条文,所以佛灭度以后,在第一次结集三藏的时候,迦叶尊者就推尊他负责结集律藏,这是他第三个特点。什么叫结集呢?结合许多的人,搜集经、律、论三藏的原文,推一个人为首而负责诵读,多数的人作证并加以纪录。所以我们现在才有三藏教典可以遵循。因此,优波离尊者便成为“律门”的第一“祖”师了。

  “承佛印,肃清规”者,印者印可。由于优波离尊者持戒非常严格,足够做大众的模范,所以释迦牟尼“佛”在大众集会的时候,“印”可优波离尊者为大众的纪纲。优波离“承”受佛的意旨,也运用自己持戒的精神,整“肃”大众共同起居的“清规”。规者,规矩,也就是大众共同生活的秩序,秩序能有条不紊。那么,人众虽多,道场自然清净。向下去讲到持律的作用。经文上说:

  【先束身,次摄心,得圆通,证道深。】

  “束”者,检束。我们的血肉“身”躯,有许多无理的要求,必得要凭戒律的力量,“先”行予以拘“束”。譬如说,假使国家没有法律来拘束人民,那么,这个社会上的杀、盗、奸淫的案子,将会层出不穷,甚至演变成禽兽都不如的世界;出家佛教徒,假如没有戒律的拘束,那么,一般无赖的人都可以混进来,一方面可以不愁衣食,一方面又可以为所欲为,那还成什么佛弟子?然而学佛的人,只做到“执身不动”,就算成功了吗?没有。其“次”,还要“摄心”不起。摄者,收敛的意思。我们的眼、耳、鼻、舌、身、意的六个识心,随时随地都跟着色、声、香、味、触、法的六尘,在攀缘、追求,假如听任它而不加以摄持,势必至于发动身口而造作罪恶,那后果就将不堪设想了。所以《首楞严经》(28)上教我们“都摄六根”。因为六识是由六根发出来的呀!那么,怎样的一个摄法呢?当然,深一层的功夫,是要修五停心、四念处等等的观想。其次,则在在处处,提高警觉,不让根尘的两方相接触。经上说:“菩萨见欲,如避火坑。”禅宗里有位禅师,听到钗钏的音声,自以为犯了戒,因为钗钏是女人的饰物,知道了是钗钏,就联想到女人,心镜上有了女人的影子,就犯戒了。

  各位听众!假如有人问,佛教徒的心行,这样严肃,安得不使人望而生畏呢?是的,千百万人中难得有一个两个出家,就是因为太拘束的原故。古人曾经说过:“夫出家者,乃大丈夫之事,非将相之所能为。”凭你有出入百万军中,如入无人之境的勇敢,或者有安邦定国的谋略,至于出家,不是大将和宰相所能做得到的,因为这是一种内在的功夫。

  然而学佛的人,为什么甘受这种拘束呢?因为他们都有一个远大的希望。这希望是什么?

  “得圆通,证道深。”圆通,这一个名词,出之于《首楞严经》。圆者,圆满、圆融。法界法性,圆满具足一切佛法,一切世间法,所以叫圆满。一切佛法和世间法,在法界法性之中,彼此各各存在,而又不相妨碍,所以叫圆融。戒律的高妙处,在能收摄身心,由于久久用收摄的工夫,因而能引发禅定,由定力发生智慧。都如《首楞严经》上说:“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既有了大智慧以后,当然就通达一切。如观世音菩萨,你要什么样身份的人为你说法,你才可以发生信仰,菩萨就现什么样的身份为你说法。经文上又说:

  【唐道宣,精毘尼,大小乘,咸总持。宋元照,继其后,著述多,善分剖。】

  这是讲律宗在中国传承的历史。小乘律,在佛灭度一百年以后,渐渐分裂成五部。而传至中国的则有四部,四部当中昙无德部的《四分律》,特为“唐”朝的“道宣”律师所尊崇。道宣律师,不但持律谨严,並且对《四分律》研究“精”详,著述也很多。“毘尼”,就是总指律藏所说的。“大小乘,咸总持”者,“大”乘律的《梵网戒本》,“小乘”律的《四分戒本》,二者之间,多少有点距离,但道宣律师,能以小乘融会大乘。据杨仁山老居士说:“宣公以小乘律释通大乘,立为圆宗戒体。”但他老人家,并没有举出例子。因而检阅宣律师《四分律删繁补缺行事钞》,《行事钞》的第一篇里说:“夫戒者,以随器为功;行者以领纳为趣。”即此两句,足以表示戒法本来没有什么大乘、小乘,其所以然有大小乘之分者,在“随”众生的根“器”不同。所以,圆人说圆法,则无法不圆。何况戒体,也只是心理上“止恶修善”之一念。心体上更无大小乘之分的。

  “宋元照,继其后,著述多,善分剖”者,“宋”朝的“元照”,是一位精研律藏的律师,“继”宣律师之“后”,对《四分律》的“著述”很“多”。现在《大正大藏》当中,收有《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资持记》对于《行事钞》很能“剖”析玄微,所以说“善分剖”。元照律师是浙江馀杭人,俗家姓唐,先后主持灵芝寺三十年,所以《资持记》又通称灵芝《资持记》。

  注释:

  (28)《首楞严经》:原书为“楞严经”。文中凡是出现“《首楞严经》”,原书皆为“楞严经”

  第二十三讲

  各位听众!向下讲到十宗中第五天台宗了。在未讲天台宗以前,作者杨仁山老居士,好像做文章一样,还来了一个帽子,也就是做文章起、承、转、合的起。经文上说:

  【既明律,须研教,辨权实,判大小。】

  杨老居士说:佛弟子,“既”已经将戒“律”弄“明”白了,那么,跟着就必“须研”究经论中的“教”理。释迦牟尼佛的说法,有“权”有“实”,有“大”乘,有“小”乘。佛弟子一定要将教理研究清楚,然后,才能分“辨”什么经是权,什么经是实,什么经属于大乘,什么经属于小乘。权、实、大、小,分别清楚,然后可以选择自己修行的路线。也可以因他人的根器,而引导人学佛,不致于如生病一样,没有诊断到病源,而乱投药物,或乱开药方。向下先讲天台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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