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听众!《释教三字经》,今天讲到第七大段,第七大段的题目是“诸法”。《三字经》上说:
【为学者,须知法,染与净,善分别。】
“法”之一字,范围甚广,有有为法,有无为法;有为法又可以名世间法,无为法又可以名出世间法。有为、无为,皆包含了许多法,所以题名为“诸”法。法者,轨持义,它的解释是“轨生物解,执持自体”。因为有形无形的法,都各各能保任维持其自体;又能为轨为范,生起知识界对事物之了解。或者,“轨生物解之物”,直指我人而言。因为事事物物悉皆无常,人乃因事物之无常而生起无常之胜解来。轨,犹如火车之轨道,火车遵循轨道,才能安全的驶向目的地。一经越出轨道,马上就出乱子。
“为学者”,就是“研究”佛“学”的“人”,研究佛学的人必“须知”道诸“法”的性相。前面不是讲过吗?“法”有世间法和出世法的不同;而世间法是“染”污的;出世间法是清“净”的。这“染与净”二法之间的距离,有天壤之别,所以,学者们必须要“善”于“分别”,而后自己和他人才知道去取的标准。然而,这只是个冒子。这诸法的冒子之下,包括了染法、净法、还有染、净参半的法,如转八识成四智,八识是染而四智是净。染法有五种:现在且讲第一种五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