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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五眼

《释教【三字经】讲话》 by 释南亭

2016-8-16 22:42

  《三字经》上说:

  【有肉眼、有天眼、有慧眼、有法眼、并佛眼,名五眼。见所见,皆无限。】

  《金刚经》第十八分:佛告须菩提:“如来有肉眼否?”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有肉眼。”乃至“如来有佛眼”。那便是这个五眼。

  眼,是五官之一,也是六根之一,因有凡圣的不同,所以就有五眼之别。

  “肉眼”,凡夫所有,假父母血气而成。他的功用只能见近而不能及远、见前而不能见后、见内而不能见外、见明而不能见暗。不能见暗者,黑暗中不能见物。其实,见暗之见还是见。比如,生下来就是瞎子,眼前一片漆黑,不能就说他是无见。然而,肉眼之见,所以有这许多障碍者,因为它是色质所成。

  天眼的天,有自然之义。天上的众生,所用作视觉的眼,名曰“天眼”。天上的天众,因修禅定,所以获得天眼。六欲天的天众,虽然未能断欲,但是他有这福报。同时,在因位当中,也曾修学禅定,只是修而未成。还有,在肉眼中有一特殊的现象,那便是阿罗汉果的圣者和修行有得的菩萨们,都可以以肉眼而作天眼。

  “慧眼”者,智慧之眼也。慧有明辨是非、抉择性相的作用。具备这种作用,就是具有慧眼,并不是肉眼以外,另有一对特殊的眼睛叫慧眼。

  二乘圣者门,接受佛陀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诸受是苦的教义而修行空观,因而,断除了贪、瞋、痴、爱的十种烦恼障而证得阿罗汉果。然而,他们所修空观的观,就是空慧,也就是“慧眼”。

  “法眼”,圣者们虽然观一切法皆空,但他们对于世出世间的诸法,行、止、取、舍,有抉择的能力,名曰法眼。一般人于诸法中著有我相的存在,有因接受佛陀无我的教义而修我空观者,因而断烦恼障而得偏空的正理。但是,他们昧于诸法无不皆空,所以,执著有众生可度,有生死可了,有涅槃可证。根据这一心理,而发出“大患莫若于有身,故灭身以归无;劳形莫先于有智,故灭智以沦虚”的呼声。所以,小乘圣者既修得我空以后,多证入无为的涅槃。然而,这不是我佛出世说法的本怀。

  佛陀出世说法的本怀,是要我们发菩提心,无条件的利济他人,使彼此皆成佛道。然而,菩提心能不能维持久远,就在观照诸法皆空的程度上可以看出。诸法的法,不外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世间法;四谛、十二因缘、六度万行,甚至菩提、涅槃的出世间法,无一不是缘生无性,无一不是假名。观世出世间法皆空而不取证,那就是“法眼”。

  因信佛、学佛而皈依三宝的人,所在多有,而且没有一个人不对佛发菩提心——四弘誓愿——但是,多数的人固然是发了就罢了;也有少数的人,在皈依以后,孜孜矻矻(kū),继续研究。然而,他的我见、我慢,却与佛学相对的“水涨船高”,初发心时,虚怀若谷的态度,完全消释无遗了,是名曰:“我执坚固”,更说不上法空。我想这是凡夫知见,卒难除灭的通病,我不是说某一个人,连我都在内,惟有自觉可怜而已!

  “佛眼”,集合前面的四眼,就是“佛眼”。

  “见所见,皆无限”者,肉眼只见障内色,天眼可以见障外色,慧眼呢?慧眼也只能彻照真空之理,法眼照了诸法是假相的和合;至于佛眼,固然备具肉等四眼的功用,同时,以彻见第一义谛为其最大的功用。然而,这都似乎是有分限的。融会起来说:五眼之性,皆如来藏妙真如性,清净本然,周遍法界。所以,能“见所见”,悉“皆无”有“限”量。都如《法华经》上说:“父母所生眼,彻见三千界。”就是挺好的证据。

  第四十九讲

  各位听众!今天,《释教三字经》讲到全文第七大段中第九小段“六通”的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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