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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六根

《释教【三字经】讲话》 by 释南亭

2016-8-16 22:42

  《三字经》上说:

  【眼耳鼻,舌身意,此六根,应须记。】

  “眼、耳、鼻、舌、身、意”,是为“六根”。六根的作用是:眼能见色相、耳能闻声音、鼻能嗅香臭、舌能尝咸淡、身能觉触冷暖合离、意能知道是非。根,有生发的能力,为识之所依,所以叫做根。

  根的体性有二种:一、浮尘根。二、胜义根。浮者,显露于外也;尘,就是指质体而言。质体是什么?血与肉耳!古人所谓:眼如葡萄朵、耳如新卷叶、鼻如双垂爪、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颡(sǎng)、意如幽室见。但是,自奘师将唯识学系的经论译来以后,推翻了浮尘根这一名词。唯识学指六根为“扶根五尘”。五尘者,六根之质体;扶者,协助也。所谓如葡萄朵之眼球,只能协助眼根有发识之用,不就是眼根。其余可以类推。

  胜义根者,是深刻一层的讲法,谓六根皆以如来藏性为体性。如来藏性为什么称胜义呢?因为胜者殊胜,义者理也。如来藏性,是假安立的一个名言,它的体性是:离四句,绝百非,不可以言语来称道的,所以是殊胜的道理。扶根五尘,是物质的,假如没有胜义根为其体性,那就与死人没有两样。“应须记”者,初学佛法的人,对于这些名相必“须”将它“记”住。向下讲到染法中第三种六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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